玉林牛巴的地方标准近日通过审核并发布,只有符合该标准并经授权的玉林产牛巴,才能称之为“玉林牛巴”。
玉林牛巴地方标准(DB45 817-2012)(以下称《标准》)将于6月15日正式实施。标准对玉林牛巴的术语和定义、地理标准产品的保护范围、产地及设备要求,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、保质期等,都做了规定。
根据《标准》定义,“玉林牛巴”为以当地牧养的黄牛(沙牛)的指定部位牛肉(后臀部肉)为原料,采用玉林地方独特的传统工艺,结合现代生产技术加工而成,呈长条片状、暗红色或棕红色,耐嚼,用玉林地名命名的牛肉制品。
同时,《标准》中明确,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仅限玉林市管辖的玉州区、福绵管理区、玉东新区3个辖区范围。
《标准》规定,在选用原料上,“玉林牛巴”采用的牛肉原料应为本地牧养的黄牛后臀部肉——后臀部中米龙、和尚头、黄瓜条、牛腱四个部位。其中,黄牛规定用当地水稻、玉米、薯类、甘蔗等作物的杆为补饲草料,2年以上5年以下年龄,体重不低于200kg,脂肪含量低于3g/100g的黄牛。
宰杀也有讲究。《标准》规定,黄牛的宰杀应选择在夜间屠宰,宰后6小时内,经检验检疫合格,符合GB/T9960要求的非冷冻牛肉。
在加工场地及设备要求上,《标准》要求加工场地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,加工车间建筑应牢固,空气通风、光线明亮,空间需满足加工工艺及批量生产的要求,墙壁、地面及天面应保持干净,便于清洁。直接接触食品和原料的加工机械、用具等,必须使用无毒、无味、抗腐蚀、不吸水、不变形的材料制作。